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 2018年第9號)和 “關于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晉環許可函[2018]39號)的規定,2018年8月19日,長治市昌路礦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長治市昌路礦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礦山機械設備及配套管材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會單位有長治市昌路礦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代表、應邀參會的專家和北京中企安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
會議期間,與會代表查看了工程及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建設的落實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代表對驗收報告的介紹,查閱并詢問了有關問題,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驗收結論:長治市昌路礦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礦山機械設備及配套管材生產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經長治高新區建設環保部批復,該項目主要環保設施按照環評和批復要求進行了建設;現場核查項目無重大變更;監測結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可以做到達標排放。驗收組認為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后續要求:規范建設危廢暫存間,完善危廢暫存間標示和臺賬,廢氣排放口標示。制定環保管理制度,確保環保設施穩定達標運行。